業務公告

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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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2月4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度政字第11550000380號公告修正發布「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部分規定。

  • 編修日期:2026/02/11
  • 上稿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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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