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如何辦理度量衡器的檢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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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申請度量衡器檢定時,應填具申請書,連同檢定費,度量衡器及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向標準檢驗局第七組或轄區各分局申請。

(二)檢定機關(構)受理檢定申請後,經審查文件不符者,限期於30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其檢定費。

  • 編修日期:2023/03/08
  • 上稿單位:度量衡技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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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