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如果貴局無法檢驗,可否開立證明?如果可以,如何辦理?能否推薦其它試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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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開立證明本局無法檢驗部分,請來文申請,本局可正式答復。 (2)建議至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網站https://www.taftw.org.tw/查詢相關檢測資訊或以電話:02-2391-4626與該會連繫。

  • 編修日期:2022/02/24
  • 上稿單位:標準檢驗局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