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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回答
商品檢驗業務
商品檢驗業務
因產品標示不完整被拒絕取樣後,後續程序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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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因產品標示不完整被拒絕取樣後,申請者可填具延期申請書向本分局報驗櫃台辦理延期取樣申請,並繳交延期旅費新台幣500元。
編修日期:2016/11/08
上稿單位:台中分局報驗發證科
更新日期: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