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業務

因產品標示不完整被拒絕取樣後,後續程序如何辦理?

點閱:1294

答:

因產品標示不完整被拒絕取樣後,申請者可填具延期申請書向本分局報驗櫃台辦理延期取樣申請,並繳交延期旅費新台幣500元。

  • 編修日期:2016/11/08
  • 上稿單位:台中分局報驗發證科
更新日期: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