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產品雖然取得UL、JIS或GS標誌,仍無法以此向本局申辦轉證而進入我國市場銷售。因前述3項驗證與我國的證書還沒有相互承認,並且其所依據之標準與我國國家標準並不相同,如欲進口應施檢驗商品,仍須依照本局公布的檢驗標準及檢驗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