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業務

我想進口一些產品,這些產品在國外已經取得有名的標誌,像UL、JIS、GS標誌,請問標準檢驗局是否承認這些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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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產品雖然取得UL、JIS或GS標誌,仍無法以此向本局申辦轉證而進入我國市場銷售。因前述3項驗證與我國的證書還沒有相互承認,並且其所依據之標準與我國國家標準並不相同,如欲進口應施檢驗商品,仍須依照本局公布的檢驗標準及檢驗程序進行。

  • 編修日期:2016/11/09
  • 上稿單位:台中分局市場監督科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