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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回答
度量衡業務
度量衡業務
警用超速測量設備是否要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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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方執行公務檢測用之雷達測速儀及雷射測速儀,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3條第1項第7款規定,屬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檢定有效期為1年,到期需重新申請檢定。
編修日期:2016/11/28
上稿單位:台中分局員林辦事處
更新日期: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