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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即熱式電熱水器」商品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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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即熱式電熱水器」商品檢測結果

  為確保市售「即熱式電熱水器」的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110年3月間購買6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惟有1件「中文標示」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中文標示」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之商品(項次5),標準檢驗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該商品「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部分,為外觀、加熱元件模組、進出水口、面板、電源電路板之零件配置、非復歸型溫度斷路器、繼電器等與原登錄技術文件不符,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補辦申請核准,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即熱式電熱水器」商品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即熱式電熱水器」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商品。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二科王進良科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82
電子郵件:jliang.wang@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1/11/15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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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