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化學工程技佐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4職至第5職等。 職系:化學工程。 職稱:技佐(預估缺)。 名額:1名。 工作地:臺中市。 上網期間:112年1月30日起至112年2月9日。 特殊條件: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是。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是。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化學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3.工作態度積極熱忱,具規劃、協調、溝通、團隊合作能力及對實驗工作有熱忱。 4.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之情形。 二、工作項目: 1.紡織品、塗料、木製板材及感熱紙等商品化性檢驗業務。 2.驗證登錄、型式認可技術文件或正字標記等文件審查。 3.中、彰、投地區臨場取樣、查核及封存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40245臺中巿南區工學路70號。 四、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2年2月9日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局調閱。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英語證照、採購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以上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自行測試檔案,無法開啟視同不合格,怒不另行電話通知)。 (四)另請下載「應徵職務基本資料表」(詳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hunghuiju@ bsmi.gov.tw。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採視訊線上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爰請確認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不符用人機關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分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六)本次職缺甄選列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七)聯絡電話:04-22612161轉分機631洽簡課長(有關「工作內容」疑義)或分機673洽洪小姐(有關「報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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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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