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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電驅動玩具」商品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0/12/22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3182
市售「電驅動玩具」商品檢測結果.jpg

  電驅動玩具係由電池驅動之玩具商品(如:音樂/故事機、發光/聲武器玩具、遙控飛機/車、掌上型電子遊樂玩具等),具有多變聲音、發光及設計簡易電子遊戲(如:俄羅斯方塊、貪食蛇等),消費者經常會購買給兒童玩耍,促進兒童認知與手眼協調能力。為瞭解市售「電驅動玩具」品質,保護兒童健康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108年上半年間在國內各大商品銷售店面販售通路,隨機購樣共20件「電驅動玩具」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1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電驅動玩具」係依據CNS 14276「電驅動玩具之安全要求」,檢測「熱與異常使用」、「結構」、「機械強度」、「元件或零組件」等,以及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檢測「物理性(包括如聲音要求事項、小物件、危害尖端、危害邊緣及包裝塑膠膜之安全性等)」及「化學性(包含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DEP、DMP、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8種重金屬【鉛、鎘、汞、鉻、砷、硒、銻、鋇】之溶出濃度)」,另依據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
(一)電驅動部分:20件全數符合規定。
(二)物理性部分:20件全數符合規定。 
(三)化學性部分: 
    1、8種重金屬含量:20件全數符合規定。
    2、8種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20件全數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20件全數符合規定。
(二)中文標示:計1件不符合規定(項次7),不符合情形為警語標示尺寸未大於5mmX5mm。

參、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家長於選購電驅動玩具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再行購買。(圖例如附;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二、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三、選擇適合年齡之玩具供幼童玩耍使用,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四、勿讓嬰幼兒將玩具或其所附之電池放入口中或啃咬,以防攝入「塑化劑」或「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危害兒童健康。玩耍完畢後不要忘記洗手,以保健康。
五、選擇玩具時,應檢視玩具構造是否完整、玩具表面是否光滑、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小物件是否容易鬆脫、是否經得起擠壓、拉扭或摔等危害性,發現有前述小物件、可觸及銳邊、粗糙邊緣及可觸及尖端等異狀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該玩具,以防兒童誤吞食或割(刺)傷的危險。
六、為避免兒童誤將玩具包裝之軟質塑膠袋或塑膠薄膜視為玩具罩於臉上玩耍,產生窒息之危險,因此對於包裝之軟質塑膠材質物,拆卸後應立即銷毀或遠離嬰幼童。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二科科長楊禮源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9 
電子郵件:ly.ya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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