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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活動訊息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修正應施檢驗塗料商品檢驗規定說明會」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修正應施檢驗塗料商品檢驗規定說明會」

一、基於保護環境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之目的,本局已將「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溶劑型水泥漆」及「建築用防火塗料」等5種塗料列為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檢驗標準分別為CNS 601「調合漆(合成樹脂型)」、CNS 606「瓷漆」、CNS 4940「水性水泥漆(乳膠漆) 」、CNS 8144「溶劑型水泥漆」及CNS 11728「建築用防火塗料」。前述5種塗料商品皆須依國家標準檢驗「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及標示,「水性水泥漆」加測「甲醛釋出量」,「建築用防火塗料」加測「防火性」,進口或國內出廠之商品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檢驗規定,始能進入國內市場銷售。
二、鑑於上述應施檢驗塗料商品之檢驗標準[CNS 601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等]已修訂公布新版本,修訂重點主要係增列「甲醛釋出量」、「有害重金屬含量」項目及修正相關標示規定,為使產製或進口上述商品業者明瞭檢驗規定修正內容及本局預定採行之措施,提早因應,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及權益,爰舉辦本說明會,請相關業者踴躍報名參加。
三、時間/地點
106年10月6日(星期五),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大禮堂(臺南市北門路1段179號)。
四、議程:
13:30 ~ 14:00 報到
14:00 ~ 14:10 主持人致詞
14:10 ~ 15:00 修正應施檢驗塗料商品檢驗規定說明
15:00 ~ 15:30意見交流

  • 編修日期:2017/09/26
  • 上稿單位:台南分局化工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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