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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3/12/30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626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經標三字第10230021330號

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附修正「工廠檢查人員核可登錄暨管理作業程序」第三點附表FIBPF-01

局長 陳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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