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民國097年08月28日
經標三字第09730005480號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之貨品分類號列及品名」,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
公告事項: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明細表」。
局長 陳介山
張貼日:民國09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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