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1年10月29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料字第09186001210號函訂定全文5點,並自91年10月29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料字第10986002170號令修正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外國標準授權影印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