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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藍芽耳機」商品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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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藍芽耳機」商品檢測結果

       隨著科技的發展,藍芽耳機產品已有逐漸取代傳統有線耳機的趨勢,由於藍芽耳機具備重量輕、體積小、無需透過線材傳輸、省電等多項優點,為市面上流行商品。為確保市售藍芽耳機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108年下半年針對市售藍芽耳機,派員赴國內各大賣場、網路拍賣及零售商等販售通路隨機購樣計18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均全數符合,「中文標示」經初步查核計14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依據檢測標準及項目如下:
一、品質檢測:依據國家標準CNS 13439「聲音與電視廣播接收機與相關設備-射頻干擾特性-限制值與量測方法」檢測,項目包括EMI方面之「傳導干擾試驗」及「輻射干擾試驗」。
二、中文標示:依據「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執行查核。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檢測:
(一)「傳導干擾試驗」項目:全數符合。
(二)「輻射干擾試驗」項目:全數符合。
二、標示查核:
「中文標示」部分:計14件初步查核不符合(項次2、4、5、6、7、8、9、10、11、12、13、15、17、18),不符合情形說明如下:
(一) 本體無標示「額定電壓」:項次2、5、6、7、8、9、10、11、12、15、17、18。
(二) 未以中文標示
   (1)「產地」:項次2、6、18。
   (2)「規格」:項次2、18。
   (3)「製造商名稱」:項次6、8、13。
   (4)「注意事項或警語」:項次18。
(三) 未以繁體中文標示
   (1)「產地」:項次12、15。
   (2)「規格」:項次7、12、15。
   (3)「注意事項或警語」:項次7、15。
   (4)「製造商名稱」:項次12、15。
(四) 無標示
   (1)「產地」:項次9、11。
   (2)「製造廠商名稱及進口(代理或經銷商)、地址及電話」:項次11。
   (3)「進口商地址」:項次18。
   (4)「注意事項或警語」:項次12。
(五) 包裝標示之充電電壓與本體標示之輸入電壓不一致:項次4。

參、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藍芽耳機」商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選購時應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電氣規格(如:電壓或電流等)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並檢視商品本體、內外包裝或說明書是否含使用方法、規格、注意事項或警語等標示。
二、操作商品前詳細閱讀使用說明,並確實依說明內容使用,尤應注意使用說明所列注意事項或警語。
三、優先選購含保固服務之商品。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若有疑義,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三科陳秋國科長
辦公室電話:02-33432273  
電子郵件:Chukuo.Chen@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0/12/22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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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