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修正攜帶式二次鋰電池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驗證標準

點閱:2830

公告修正攜帶式二次鋰電池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驗證標準 (pdf檔案)

主旨:公告修正攜帶式二次鋰電池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驗證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第4條第3項。
公告事項: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攜帶式二次鋰電池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明細表」。

  • 編修日期:2018/03/29
  • 上稿單位:檢驗行政組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2日